根据庆政办发〔2018〕186号文件精神,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8月1日至8月9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8-6059276。
序号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身份证号码 | 补贴期限 | 补贴金额(元) |
1 | 黄平 | 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 332525********5316 | 2023.10-2023.11 | 1189.86 |
合计(元) | 1189.86 |
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