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李一娇: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总工程师吴永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污染防治(气、土)、规划计划、污染减排、总量控制、辐射和固废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环保科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招商引资、项目申报、低碳创建、应对气候变化、特色小镇、无废城市、法制法规、法治政府等工作。分管综合管理(行政审批)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振法: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建、机关综合协调与文秘行政、干部人事、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革、人大政协、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环境宣教、信息宣传、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档案管理、目标考核、数字化政府、卫生健康、文明县城创建、工青妇、统计、审计整改、民生实事、红十字、环境监督监测、垃圾分类、财务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环境监测站。
党组成员、专职副队长吴志强: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环境执法、案件调查处理、七张问题清单、“三同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环境信访、平安综治、维稳、基层治理、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驻企服务、结对帮扶(联系村)、总部经济(招企引税)、招才引智、质量强县、“三改一拆”、退役军人、武装统战等工作。分管行政执法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靖: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水污染防治、全面深化改革、山海协作、五水共治、环境质量巩固提升、生态治理业投资、生态环保绿色系列创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美丽庆元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大花园”建设、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山水林田湖草、长三角一体化等工作。分管自然生态科。
分工外新增加的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临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