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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2658527/2024-58196     发布机构:县经商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17:12:55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加快生态工业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庆委发〔2022〕28号)文件规定“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企业法人、重点项目主要投资人、高管人才子女教育可享受以下政策:上年度纳税在1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主要投资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可享受县城主城区适龄儿童同等入学待遇;上年度纳税在5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高管人员(指定2名)的子女可享受县城主城区适龄儿童同等入学待遇;上年度纳税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高管人员(指定3名)的子女可享受县城主城区适龄儿童同等入学待遇,若指定人员为法人代表、主要投资人,其子女或孙子女还可享有优先择校权。请各乡(镇)、街道组织好所属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管子女入学申报初审工作,并督促5月29日下班前上报县经商局,过期不再受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工业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表(乡镇、街道初审意见需盖章和主要领导签字);

2.申报人职务证明材料,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企业高管:提供1.劳动合同2.聘书3.高管工资流水清单一年以上,同时附会计凭证中每月工资发放凭证号清单(如3月份,**号凭证;……),备核查;

3.申请人、入学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2023年度销售收入证明(入库期);

5.2023年度完税证明(按缴款时间取数);

6.投资项目备案表;

7.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

(1)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报告;

(2)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但厂房已竣工验收的,提交厂房平面设计蓝图和竣工验收材料;厂房在建的,提交有相应资质评估公司编制的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机器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报送时间:于5月29日(星期三)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县经商局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0578-6058231)

2.报送要求:企业高管人员必须由本人报送真实材料。

企业需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在现场审核或日常监管过程中被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该企业本年和次年高管子女入学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县非诚信企业名单。

三、审核流程

1.乡镇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主要领导签字);

2.经商局、教育局、相关乡镇(街道)联合到企业现场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企业需提供工资会计凭证原件备查,现场提供不了的将不列入考察对象);同时,现场了解高管本人在企业工作情况(本人不在现场的将不列入考察对象)。

3.公示(经商局、乡镇、企业三处均公示);

4.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关爱,县教育局、经商局将对企业开展不定期跟踪回访,了解入学子女相关情况及家长在企业工作情况。

附件:工业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表

庆元县经济商务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庆经商〔2024〕20号关于工业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