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等文件,开展庆元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
二、制定依据
主要为开展“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工作相关的国家、省、市和县相关法规、文件、技术指南,及动态更新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规划。
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号);
2.《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环办环评函〔2018〕237号);
3.《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
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
5.《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环函〔2022〕272号);
6.《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等。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主要内容
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庆元将全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管控要求,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优先顺序,以生态、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边界为主,衔接庆元县“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动态更新,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实施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后,庆元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0个,面积为1520.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0.13%。重点管控单元5个,面积为66.48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5%,其中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3个,城镇生活类重点管控单元2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为310.58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6.37%。
(二)生态环境准入措施
按照省级及丽水市特色生态环境准入措施进行调整,总体准入清单新增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新污染物防治等新形势新要求,并提出严格管控“两高”项目,开展夏秋季臭氧污染削峰和冬季颗粒物污染控制,积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更新《工业项目分类名录》,设置一类工业项目43项、二类工业项目78项、三类工业项目26项,将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中。比如要求“在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内,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切实提升生态环境管控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
四、应用领域
(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为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执法监管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避免粗放发展、随意开发。
(二)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通过“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在精准治污、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严格源头预防环境风险。加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衔接,在优化规划布局、项目选址选线、预判环境影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减少政府和企业前期决策风险。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将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内容。
五、注意事项
“三线一单”实行定期调整机制及动态更新相结合。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保护要求提升、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等因素变化,“三线一单”逐步完善、动态更新,原则上每5年开展1次评估调整。因国家或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调整的,可按程序开展动态更新。
六、关键词解释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
环境质量底线:指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指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环境管控的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衔接行政边界,划定的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七、新旧政策差异
动态更新后,庆元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6个。优先保护单元10个,占全县总面积的80.13%,主要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重要保护地以及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重点管控单元5个,占全县总面积的3.5%,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3个,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2个,主要为城镇建设集中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占全县总面积的16.36%。更新前后详见表1。
表1 庆元县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更新前 | 更新后 | 面积变化(km2) | ||||||
单元个数 | 面积(km2) | 面积占比(%) | 单元个数 | 面积(km2) | 面积占比(%) | |||
优先保护单元 | 10 | 1470.96 | 77.52 | 10 | 1520.7 | 80.13 | +49.74 | |
重点管控单元 | 城镇生活类 | 2 | 57.62 | 3.04 | 2 | 55.57 | 2.93 | -2.05 |
产业集聚类 | 3 | 9.17 | 0.48 | 3 | 10.91 | 0.57 | +1.74 | |
合计 | 5 | 66.78 | 3.52 | 5 | 66.48 | 3.5 | -0.31 | |
一般管控单元 | 1 | 359.90 | 18.97 | 1 | 310.58 | 16.37 | -49.32 |
八、文件施行时间
《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解读人:吴德慧
政策咨询电话:0578-6050780
2.【问答解读】
一、什么是“三线一单”?
答: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
环境质量底线:指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指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指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环境管控的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衔接行政边界,划定的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二、为什么要对“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进行更新调整?
答:为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等文件,开展庆元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
三、“三线一单”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 主要为开展“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工作相关的国家、省、市和县相关法规、文件、技术指南,及与动态更新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规划。
四、“三线一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庆元将全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管控要求,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优先顺序,以生态、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边界为主,衔接庆元县“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动态更新,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实施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后,庆元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0个,面积为1520.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0.13%。重点管控单元5个,面积为66.48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5%,其中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3个,城镇生活类重点管控单元2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为310.58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6.37%。
五、“三线一单”新旧政策有何差异?
动态更新后,庆元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6个。优先保护单元10个,占全县总面积的80.13%,主要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重要保护地以及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重点管控单元5个,占全县总面积的3.5%,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3个,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2个,主要为城镇建设集中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占全县总面积的16.36%。更新前后详见表1。
表1 庆元县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更新前 | 更新后 | 面积变化(km2) | ||||||
单元个数 | 面积(km2) | 面积占比(%) | 单元个数 | 面积(km2) | 面积占比(%) | |||
优先保护单元 | 10 | 1470.96 | 77.52 | 10 | 1520.7 | 80.13 | +49.74 | |
重点管控单元 | 城镇生活类 | 2 | 57.62 | 3.04 | 2 | 55.57 | 2.93 | -2.05 |
产业集聚类 | 3 | 9.17 | 0.48 | 3 | 10.91 | 0.57 | +1.74 | |
合计 | 5 | 66.78 | 3.52 | 5 | 66.48 | 3.5 | -0.31 | |
一般管控单元 | 1 | 359.90 | 18.97 | 1 | 310.58 | 16.37 | -49.32 |
六、“三线一单”应用领域是哪些?
答:1、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为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执法监管等方面提供决策参考,避免粗放发展、随意开发。
2、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通过“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在精准治污、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严格源头预防环境风险。加强“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衔接,在优化规划布局、项目选址选线、预判环境影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减少政府和企业前期决策风险。
4、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将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内容。
七、“三线一单”调整说明是什么?
三线一单”实行定期调整机制及动态更新相结合。随着绿色发展理念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环境保护要求提升、社会经济技术进步等因素变化,“三线一单”逐步完善、动态更新,原则上每5年开展1次评估调整。因国家或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体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等依法依规调整的,可按程序开展动态更新。
八、“三线一单”文件什么时候施行?
答:《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九、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解读人:吴德慧
政策咨询电话:0578-6050780
3.【图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