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该计划资金用于集体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下的18个村(其中省级重点帮促村7个)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本次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0万元(详见附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另行下达,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本次安排的540万元计划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4号)文件列支。
请你们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补助资金的管理、支用、建档等工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各相关负责人要各尽其责、严格把关,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档案资料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 | 安排补助资金 | 建设内容 | 重点帮促村数 | 非重点帮促村数 |
1 | 庆元县两山集团荷地、左溪等山地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 约10000万元 | 540 | 一期工程装机容量45兆瓦,总用地面积约650亩,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发电量约4200万KWH,折合售电收入约1750万元。 | 张村乡蔡川村、荷地镇大岩村、松源街道熏山下村、五大堡乡坑头村、隆宫乡里源村、左溪镇高枧湖村、左溪镇联坑村。 | 淤上乡长砻村、岭头乡岭源村、竹口镇上垟村、屏都街道八三村、荷地镇东坪村、黄田镇龙头山村、松源街道上庄村、安南乡甘竹山村、濛洲街道永久村、松源街道五二村、黄田镇东西村。 |
合 计 | 35000 | 540 | 7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