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审议通过 数字赋能助力慈善事业发展
4月11日,杭州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该《条例》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全面规范杭州慈善事业发展,在慈善组织培育、捐赠激励、慈善信托创新、数字慈善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打造“善城杭州”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会议现场 浙江在线记者 李心怡 摄
《条例》明确要求,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专项政策措施并安排必要资金予以支持。民政部门作为慈善工作主管部门,将统筹协调慈善事业发展,培育慈善组织,优化慈善资源配置。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其中税务机关将重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捐赠人、慈善组织提供便利服务。
在慈善组织方面,《条例》细化了对慈善组织的培育和规范要求,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立慈善组织,并支持成立慈善行业组织,以加强行业自律和交流合作。此外,《条例》特别强调多元化培育发展慈善组织的重要性,尤其是在高等教育、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领域。
慈善捐赠与信托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提出鼓励企业根据发展战略开展慈善捐赠、设立慈善项目的内容,并完善慈善礼遇机制,明确在消费优惠、窗口服务等方面为捐赠人提供关爱礼遇。针对慈善信托,《条例》鼓励以多种形式设立信托,并探索开展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登记,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的创新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依托杭州数字化优势,《条例》要求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统一的慈善服务管理平台,开展信息、数据的归集管理和交换共享,并为公众查询慈善信息、寻求慈善救助等提供便利。建立统一的慈善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慈善组织、捐赠、项目等信息的归集管理和交换共享,为公众查询和寻求救助提供便利。
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黄旼表示,《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对300余条建议逐条研究,最终形成的文本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体现杭州特色,将为杭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