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8287/2025-61465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5-29 10:36:27

文号:庆农发〔2025〕82号

索引号: 002658287/2025-61465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5-29
文号: 庆农发〔2025〕82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QYD65-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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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同意,对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本通知自2025年6月22日起施行。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9日

附件1: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庆元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庆农发〔2023〕71号)

1.将《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庆元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庆元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庆农发〔2023〕71号)三2修改为“配备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具有执业兽医资格证、助理执业兽医资格证、动物疫病防治员资格证或经乡村兽医备案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

2.将四(一)2修改为“第三方服务主体的确定。第三方服务主体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参照本文,按照《浙江省兽医第三方服务组织工作指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等形式确定。”

附件2: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加强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