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5 年支持“重点省专”培育实施方案(备案版)>的批复》(浙经信企业〔2025〕91 号)、《关于庆元县 2025 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庆经商〔2025〕24号)等文件精神,经初审,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重点省专”企业项目符合申报条件,拟安排庆元县2025年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经商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共7天。
联系人:陈春青(县经商局) 电话:0578-6058233
庆元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