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8287/2025-61804      发布机构: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6-25 12:22:21

文号:

为加快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51号)和《庆元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庆财农〔2021〕1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145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计划如下,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2024年综合试点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由竹口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庆元县江根乡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由江根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资金15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中共庆元县委农村工作              庆元县财政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表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万元)

实施单位

资金预算指标下达文号

备注

1

2024年综合试点项目

1000

竹口镇人民政府

浙财农〔2025〕14号

按省厅要求安排

2

庆元县江根乡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

300

江根乡人民政府

浙财农〔2025〕14号

按省厅要求安排

3

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

发展项目

150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中心

浙财农〔2025〕14号

合计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