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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8148/2025-6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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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庆元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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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7-08
公安直属各单位、各警种:
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批复同意,决定:
练彪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职务;
吴文星同志任庆元县看守所(拘留所)所长,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光春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吴丽丽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桃友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松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胡松杰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安溪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溪中队中队长职务;
沈济青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左溪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庆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窑中队指导员职务;
吴发军同志任庆元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副主任;
免去杨正余同志庆元县看守所(拘留所)所长职务。
中共庆元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