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部分企业及个人在我单位遗留有长期应付账款余额,为优化财务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5年至2011年期间,各类供应商在我单位账面遗留有涉及各类事项长期应付账款,累计25127.28元(明细见下表)。
序号 | 单位、个人 | 金额 |
1 | 广州科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960.00 |
2 | 江山金宏木雕装饰厂 | 685.00 |
3 | 宁波奉化鼎弘石材有限公司 | 10000.00 |
4 | 上海金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200.00 |
5 | 松溪县殡仪馆 | 1100.00 |
6 | 天台朱鑫俊 | 182.28 |
现请涉及上述款项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凭证(如合同、发票、对账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单位财务室(地址:庆元县横城南路18号;联系电话:0578-6017355)进行核对并办理销账手续。
逾期未联系核对的,我单位将予以账面核销处理。
特此公告,敬请知悉!
庆元县殡葬管理所(庆元县殡仪馆)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