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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25002658412G/2025-101041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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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庆元县竹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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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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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竹政〔2025〕21号
各行政村、镇(属)部门:
为扎实推进农田改造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升竹口镇农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耕地功能恢复进程,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农田发〔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庆元县竹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案如下:
一、项目指导思想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以耕地功能恢复为主攻方向,全面提升竹口镇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进程。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2025年庆元县竹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对区内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等进行建设,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
三、项目规划
2025年庆元县竹口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竹口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高标准农田1682.15亩,包括新建或修复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时新增耕地功能恢复1381.65亩。项目涉及农业人口1.1余万人。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招投标情况
该项目业主单位为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在竹口镇人民政府进行招标,竹口镇人民政府全程负责项目监管。
2.项目监理情况
严格规范项目实施与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实行“五制”。
(1)公示制: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要求在竹口镇公开栏进行公示。
(2)领导责任制:项目由镇办分管领导任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对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负总责。
(3)监督检查制: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该项目严格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变动需经过领导班子会民主议定。
(5)项目验收办法
项目完工后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对项目实施进度全程指导监督,组织项目验收。
竹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