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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15号]

发布时间: 2026-03-09 10:26 来源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吴桐轩 点击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权利人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办件类型

1

项振二

项振荣

项振华

庆元集用2016第0258号

庆元县安南乡东村村福洋中心路30号

土地证书注销

联系电话:0578-6216271

公告单位: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