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政府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征集庆元县2027年农业“双强”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6 11:38 来源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 董学云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号)(详见附件1)等精神,现征集庆元县2027年农业“双强”项目。

一、支持内容

申报项目支持范围包括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现代设施农业(农机农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和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要符合《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详见附件2)、《高水平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建设指引》(详见附件3)、《浙江省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导则》(详见附件4)等相关要求。

二、建设重点

(一)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持补齐粮油产业服务能力短板,以改(扩)建为主、新建为辅,以水稻集中育秧中心、专业育秧点等为重点建设内容,加快补齐农事服务中心育供秧、机插、精量播种等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拓展油菜机械化移栽、收获和小麦精量条播等服务功能;对改(扩)建类农事服务中心原则上不再支持粮食烘干机、热风炉及粮食加工的设备补助。支持依托农事服务中心开展无人机及机巢机库、维修保养点和低空遥感装备等硬件基础建设及设备配置,拓展“低空+AI”智慧农业服务功能。

(二)现代设施农业(农机农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农机农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主要生产环节设施装备配置提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试验示范与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等内容。支持在农机农艺融合基地基础上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基地和智慧农业基地,开展基础设施和老旧大棚提升改造,推进标准化种养设施、集约化畜禽养殖、新型陆基循环水养殖等内容建设,以及提升改造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环境控制、无土(基质)栽培、预冷分级、产地保鲜等配套设施建设。聚焦“人工智能+农业”发展,支持在现代设施农业基地上配置智能温室、数智农机(农业机器人)、物联网监测、AI+疫病防控、精准饲喂与能耗监测等智慧农业相关设施设备,打造智慧农业基地。

(三)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项目。聚焦制约种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保-育-测-繁”全链条布局,集中资源力量建设种业公益性项目和具有重大支撑保障作用的标志性、引领性工程, 持续提升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良种繁育能力。优先支持符合省级种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布局的建设项目。支持国有农场申报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项目。

三、支持标准及建设要求

(一)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新建省级或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并达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300万元;申请改(扩)建省级或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的,并达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单个建设项目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不支持三年内(2024-2026年)已享受省级财政补助的再次申报。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现代设施农业(农机农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农业设施或智能设备投入占比超过30%,具有较强先进性、示范性和引领性的项目,最高补助可提高到500万元;单个建设项目省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中智慧农业基地数量不低于50%。

(三)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项目。省级根据综合评审情况,对纳入支持项目进行分档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总额控制基础上,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区域试验站(性能测试站)、展示示范基地等公益性项目,省级补助比例适当放宽。

四、其他要求

(一)对往年项目执行进度慢、绩效差、有延期或变更较多的地区,原则上下调项目支持数量和资金总量。已纳入购机补贴范围的机具,原则上不得纳入项目补助范围。

(二)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方案,提前落实项目相关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严格做好备案管理,防范“大棚房”等问题产生。

(三)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根据要求,将项目申报资料:2027年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详见附件5)、农业“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详见附件6)、2027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详见附件7),及其他相关资料,上报县级相关农业“双强”项目专班业务单位(详见附件8)。经各业务单位审核后,统一汇总报县农业“双强”项目总联络员。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026年8月12日。

庆元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6日

附件1浙农计发〔2024〕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20240228153317836].pdf

附件2浙农专发〔2024〕2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的通知[20240617170726329].pdf

附件3浙农专发〔2021〕67号-附件 高水平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建设指引.pdf

附件4浙农专发〔2023〕3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种业振兴基地(平台)建设导则的通知[20230915112632092].pdf

附件5 2027年双强项目申报简表.doc

附件6双强项目实施方案简表.doc

附件7 2027年双强项目建设方案.doc

附件8庆元农业双强项目业务单位清单202608.doc

附件9农业双强项目名称规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