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庆元县人民法院《(2026)浙1126执恢222号之三》案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三楼D区
联系电话:0578-627627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胡剑 | 浙(2018)庆元县不动产权第0007236号 | 庆元县松源街道同心新村B区7幢三单元602室 | 不动产证书强制作废 |
公告单位: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