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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63号]

发布时间: 2026-09-29 08:45 来源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吴桐轩 点击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庆元县人民法院《(2026)浙1126执恢222号之三》案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三楼D区

联系电话:0578-627627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胡剑

浙(2018)庆元县不动产权第0007236号

庆元县松源街道同心新村B区7幢三单元602室

不动产证书强制作废

公告单位: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