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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民政局关于批准2025年特困人员的公示(十二)

索引号:/2025-1010430403 发布日期:2025-12-09 14: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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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5-12-09

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浙民助〔2019〕134号)等相关规定,各乡(镇)、街道共批准2025年12月份特困人员233户,234人,并经第三方评估,共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43.34万元,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按照协议要求支付给照料服务者(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12月份特困人员审批名单及供养资金拨款汇总表.xls

庆元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