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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福利!这类老年人养老机构“免费”住啦!

发布时间: 2026-02-11 08:48 来源单位: 庆元融媒 作者: 记者 姚建峰 通讯员 叶何洁 编辑: 方洁 点击数:

“现在的政策真好啊,让我能免费入住养老院……”近日,正在康馨家园接受专业护理的王爷爷感慨道。

质朴的话语,道出的是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王爷爷是我县一位低保老人,因年老体弱、疾病缠身,身体已达重度失能状态,身边又无人照顾,生活曾陷入困境。如今,在县民政局的政策救助下,他安心入住养老机构,得到了专业照护与温暖陪伴。

王爷爷的事不是个例,为切实解决我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难题,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县民政局积极推动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让符合条件的老人实现“免费入住”。

这项政策具体是怎样的呢?小编带您一起了解。

一、救助对象

谁可以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救助额度

补贴如何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可“免费”入住机构。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包括在机构内产生的所有收费项目,如每年购买床上用品等)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

例如:现入住康馨家园的王爷爷,重度失能,享受该政策,机构按规定实行的收费标准为:3185元/月,扣除王爷爷自身享受的低保金1190元,残疾人两补857元,剩余的1138元由县民政局按政策文件进行“补差”,实现老人“免费”入住。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评估: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

2.申请补助:经评估确定为中度失能及以上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养老机构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并填写《庆元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向县民政局申请救助。

3.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县民政局作出予以发放补助的决定。补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于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我们深知失能老人照护的不易。”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旨在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把温暖送到最需要关爱的家庭。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按程序申请。如果您或您身边的老人正面临类似困难,请及时联系我们。政策已备,温暖以待,欢迎来电咨询!

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0578-6211056。

庆元县百龄帮康馨家园养护中心:15990857220(697220)

庆元县百龄帮馨悦家园颐养中心:15990862989(629808)

庆元诚孝颐养院:19817687866(649976)

松源街道同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057850453(576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