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了解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同时深入到东部荷地、贤良等5个乡镇,西部黄田、安南等5个乡镇、村,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1、走访食品经营单位60余户,其中发现存在有过期产品、三无产品40户,占66.7%;证照不齐或没有年审、体检占30%,特别是东部乡镇行政村,几乎每个食品经营单位都有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如左溪某经销店出售的方便面,生产日期:2003年4月,保质期为9个月,现在仍摆放在货架上销售。西部乡镇的经销单位,过期食品不多,但仍存在着少部分的“三无”产品(如水果罐头、糕点等),没有产品标签或产品标签不全。生产单位以小作坊式加工为主,卫生条件或食品包装不够规范。餐饮单位面积较窄,餐具消毒没有跟上,几乎无保洁设施。进货渠道大都是县城食品批发部直接配送为主。
2、农产品方面,粮食播种、高山蔬菜、香菇菌棒、茶叶基地是我县农产品主要产业。在个别农资销售单位仍发现有高毒甲胺磷等高毒残留农药,据农资经营者反映,个别食品经营场所也在暗中销售农资农药的现象,我们在走访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
3、在与40多位乡镇领导干部、群众消费者交谈中,询问到日常购买食品注意哪些问题,60%人注意产品的生产日期,30%消费者没注意或不知道,10%的认真看产品厂家、厂名、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大部分没有投诉举报。
4、建立了县、乡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庆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庆元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和《庆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工作文件。县人民政府与全县20个乡镇和工商、农业、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庆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庆元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等工作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5、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行业自律网的“四网”建设全面启动。“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正在实施中,县经贸局、工商局分别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创建万村放心店工作目标:创建放心示范店42家,放心准入单位46家,实施商品准入的农村小商店126家,在乡镇建立了维权站,在村级聘请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全面开展“万村放心店”创建工作。同时,圆满完成为期一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工作。
二、存在问题
在调查中发现,影响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
1、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较多隐患。农民在种植养殖业中违规使用农药、饲料、添加剂、动植物生长剂时有发生,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仍然较严重;食品加工行业整体水平不高,主要以小作坊为主,呈现“低、小、散”的状态,食品标签包装不规范,超范围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农民在做香菇时对香菇棒涂蜡;流通领域发展滞后,“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在市场仍占有一定比例,特别在农村、学校周边尤为突出;乡镇餐饮业规模小、卫生条件差,易发生食物中毒隐患。
2、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不顺,职能交叉不清,监管责任不够落实,监管手段落后,监管经费难以保障。
3、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检测设施落后,检测资源没有很好地整合。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渠道单一。
4、食品安全监督三网得不到落实,食品卫生知识普及率较低。
5、虽然以工商维权网络为依托,乡镇设立了监督联络站,村和社区居委会设联络员,但目前由于经费没有落实,还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措施和对策
1、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形成执法合力。按照国务院2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职责到位、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大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特别是小作坊整治力度。按照《2005年全国食品专项整治》确定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重点食品,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生产经营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一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作坊要坚决予以限期关闭。
(2)要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专项整治,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开展农产品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食品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
(3)要抓住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把儿童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行为。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在西部1-2个重点乡镇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东部实施“万村放心店”工程。针对我县乡镇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渠道大部分为县食品批发部直接送货方式,要加大各食品批发单位的规范管理,建立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批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送货备案等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市场。
(4)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设工地食堂的检查监督。狠抓前店后厂、即食加工、烧烤摊和豆制品、卤制品、奶制品、早点食品、烧烤食品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的薄弱环节,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学校及周边饮食卫生整治,保障学校及周边饮食卫生安全,要对学校及其周边的饮食卫生进行全面、反复地清理整顿。
3、发动群众,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监督网的组建由工商局负责,农业、卫生、质监等部门共享基层监督网的信息,共同做好联络员培训的工作,工作经费要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公布统一举报电话,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要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目前,各涉食行政执法部门技术装备普遍比较差,检查办案经费严重不足,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综合监督经费至今尚未落实。政府要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综合监督等经费的落实,要把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5、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动物检疫站、质监部门的质量检验所,卫生部门的疾病控制中心等食品质量检测机构的作用,整合检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发展现场速测技术,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
6、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全面实施全县食品安全宣教实施方案。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对大众层面进行基础性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职能部门层面食品安全监管研讨会、交流会、培训班、乡镇专题讲座等形式,为职能部门交流监管经验和提高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平台。在公共场所开展政府、行业协会、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五层面互动式大型科普宣教活动。
7、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新职能。加强部门就涉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积极探索建立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协调机制,逐步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牵头组织专项整治、专项检查活动,节日前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将检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同时要求政府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工作任务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