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编办[2008]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市编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丽编办[2007]3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开展2007年事业单位年度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目的
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检验,是《条例》和《细则》赋予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对事业单位登记后进行跟踪管理的重要措施。开展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掌握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综合评估其对登记内容的执行情况,而且有利于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二、年检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条件是否继续具备;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有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是否一致;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二)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是否继续有效;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开办资金有无大幅变化,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四)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条例》、《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五)自核准登记后是否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六)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七)依法纳税情况。
(八)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以及涉及诉讼情况。
(九)其它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三、年检的办法
(一)年检时间:2008年2月15日至3月31日。
(二)年检办法:
各事业单位按照《条例》、《细则》和年度报告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并填写年度报告书后,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持以下材料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年检手续: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2、单位住所证明;
3、加盖单位公章的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收支情况表或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对已进入会计核算中心的事业单位,需加盖会计核算中心公章;
4、报刊类事业单位,需提交新闻出版部门年检合格的报(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5、从事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的事业单位,需提交有关部门年检合格后的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从事广告业务的,需提交工商部门年检合格后的广告许可证复印件;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考虑到上述4、5、6款中所涉及的行业需经主管部门年检合格后,再办理事业单位年检,其事业单位的年检时间可适当推迟。
四、年检的程序
(一)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填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有关材料后,审查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
(二)经审查后,对上报的事业单位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贴年检“合格”标志,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下一年度年检的截止日期。
经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擅自扩大业务范围或经费无保障的;
2、核准登记后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
3、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的。
4、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5、未按规定进行依法纳税或者有违约现象的;
6、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且尚未结案的;
五、其它事项
(一)凡于2007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且有效期在2008年3月31日截止的事业单位,均应参加2007年度检验。对2007年7月1日后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且有效期在2009年3月31日截止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本年度检验。
(二)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开办资金增减超过20%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在年检时应一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根据《细则》的规定,凡没有参加2006年度年检的事业单位或未在本通知期限内进行年检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行作废,需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四)根据省政府、省编委等文件规定,已经转为企业或撤销的事业单位,不再参加年检,主管部门应督促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及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五)对年末实际情况与原登记情况不一致的,年检时一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财政部的文件规定,实行全国统一登记后,年检不收费(变更登记除外)。
(七)新设立事业单位登记或变更登记(性质变更、法人变更、业务范围变更、住所变更)需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年度检验 通知
抄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庆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2月13日印发
附件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