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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关于招聘初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2008-04-11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师资配置,根据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决定在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9个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8个学科。

二、招聘范围

1、2006至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现在本县中小学任教的代课教师。

三、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

初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非师范类本科毕业;

小学:符合以上招聘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

2、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定级)。

3、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对口(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为准)。

4、限招庆元户籍或庆元生源。

5、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及违法记录。

6、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有较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23日—4月30日。

2、报名地点: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78-6121393)。

3、携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历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⑸代课教师所任教学校证明;

⑹报名表(可从庆元政府门户网或庆元教育网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五、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正式教师待遇,并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及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由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庆元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聘用后被分配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的服务期必须满三年。

5、具体岗位职数和聘用办法另行通知。

6、本公告由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庆元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庆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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