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庆元县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12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执勤工作的生理缺陷,自愿从事公安协勤工作的庆元籍公民。
2、男性,双眼裸视力4.8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身高168c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二、报名时间
2008年4月27日
上午:8时30分至12时
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三、报名地点
庆元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2张,有特长的人员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
五、招聘方式
经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六、聘用后待遇
经招聘的协勤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等事宜。
咨询电话:6235113
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庆 元 县公 安 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