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对2008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提出如下聘用办法:
一、聘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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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社会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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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3 |
1 |
1 |
4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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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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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3 |
2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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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 |
2 |
二、聘用办法:
1、初中、小学统一招录,根据招录指标按先初中后小学的顺序聘用。
2、根据聘用指标,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50%,笔试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以专业技能测试50%,笔试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内容为教育管理知识(30%)和所聘学科的专业知识(7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
3、如出现同分数的,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优先。
4、如实际参加招考人数等于或少于招录指标数时,相应核减聘用指标。
5、经考核综合成绩差,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该学科实际聘用人数可以少于指标数,也可以空缺。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6月13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2008年6月14日上午8∶30—11∶00凭准考证到庆元电大工作站参加笔试。
3、2008年6月15至16日组织教学能力测试、技能测试,具体地点和安排到时见教育局公告栏。
四、体检、考察:
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五、聘用:
经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聘用后,应聘人员凭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毕业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庆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庆 元 县 教 育 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