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费购置和使用通讯工具的管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降低行政开支,近日,我县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号双机”问题的通知》,对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号双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禁违反规定公费购置小灵通及报销话费,对已用公费购置的小灵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按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折价处理给个人或向社会拍卖;严禁单位工作人员的小灵通与单位办公室电话同号使用,捆绑报销话费;严禁电信部门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理公费购置小灵通和“一号双机”手续。
通知还要求,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对经费开支的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县会计核算中心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用公款支付小灵通费用的,一律不得给予报销;县纪委、监察局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清理纠正或顶风违规的单位,一经查实,单位主要领导一律予以诫免,直接当事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党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