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按照“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工作目标,遵循科学规律,着眼长远发展,尊重农民意愿,做到“四个结合”,高效有序推进农民异地转移工作。至2007年底,全县已完成整村搬迁14个行政村,51个自然村,农民异地转移人口20970人,占全县农村人口的12.7%,建成全省最大的下山脱贫农民新村、灾民安置小区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小区,有效地促进了人口的内聚外输。
一是将农民异地转移与推进城市化建设相结合。把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建设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将县城周边的洋墩、反墺和上坑岙地块用于农民异地转移安置小区建设,按新农村建设标准,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立面、统一建设,使搬迁群众充分共享县城完备的水、电、路、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完成“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据统计,集中安置在县城的生态移民就达10000余人,使县城人口达到了6万多人,比2000年城市化发展规划人口增加2.5万人。
二是将农民异地转移与推进农民转移就业相结合。在工业园区对面的反墺建设同德新村,在松源镇梦天工业园区对面的洋墩和上坑岙分别建设洋墩新村和同济新村,实现了“工厂就在家门口,打工就业均方便”的目标,减轻了农民打工成本,利于农民转移就业,同时也有效解决了企业用工难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3年来,县工业园区引进汽摩配、竹木加工等入园企业45家,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6000多个,目前,已有1000多生态移民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三是将农民异地转移与推进农村土地利用相结合。在组织农民下山脱贫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过程中,我县坚持“四个优先”的安置原则,即整村搬迁的优先、未通康庄工程的村庄优先、连片5幢以上整体搬迁的优先、计划生育遵章守法者优先,并将农民拆除户籍所在地房屋作为搬迁转移的前置条件,注重农民搬迁转移后原居住地的资源整理,大力推进农村退宅还耕还林,有效利用、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仅2007年859户安置户,就成功收归宅基地500多亩。
四是将农民异地转移与推进生态县建设相结合。通过转移山区人口,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生产生活对自然环境的人为破坏,减轻资源环境消耗压力,有效地巩固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6%,“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地位进一步巩固。其次是积极鼓励农民转移后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的合理流转,引导农民生产要素的二次分配,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集聚,有效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生态经济发展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