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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
2008-06-27


    6月26日下午,我县召集各乡镇、社区、县城中小学校(幼儿园)、县城两所医院等单位的负责人、经办人共90多人,在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县府办副主任鲍玖青主持会议,副县长吴善华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工作指示,人劳社保局局长郑杰民对实施方案进行分析与解释。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全面部署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切实解决城镇居民病有所医问题,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之后的又一张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网,它的启动实施填补了以往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的空缺,标志着我县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逐步实现我县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总体目标,会上明确了我县2008年的工作目标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要达到8163人,参保率要达到65%以上,其中在校(园)学生参保人数要达到4526人。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惠民制度,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提供保证;要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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