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席会议决策,部门协同推进。建立了由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县长)召集,财政、审计、监察、招投标中心、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方面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透明操作,争取部门配合、协同推进。近三年,完成会溪、荷地、陈边溪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并积极推进了2008年度百合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姚村溪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
二是明确乡镇责任,搞好政策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双业主,把所在乡镇政府作为业主之一,负责政策处理,协调解决涉及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的各种关系,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
三是规范工程招标,加强施工管理。所有工程均进入县招投标中心,实行公开招投标,确保资质合格、信誉优良的施工队伍来承担工程施工。从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聘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克服项目区较分散、施工场面广、人员相对少等困难;聘请水利局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使施工程序和验收资料更加规范。
四是落实管护制度,做好档案管理。通过加强宣传,及时检查,增加广大干部群众的管护意识;对主要工程明确管护单位,建立管护组织和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作用,提高投资效益。妥善保存规划设计书,单项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照片等,积极建立相关档案,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