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第二届“名医师(名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庆卫〔2016〕15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核、基础评价、专家评分、系统联评、社会代表评选、领导小组评定等程序,现将庆元县第二届“名医师(名护士)”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联评结果(见附件)。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科、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16起至2017年5月24日,共7天。
四、联系方式
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科,联系电话:0578-6386682。
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8-6122362。
附件:庆元县第二届名医师(名护士)、医坛新秀评审结果
庆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