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率,确保临床用药科学、安全、有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一是分解任务,拓宽监测范围。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求,将ADR监测年度指标分解到相关医疗单位,并与县卫生局联合成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情)监测站,指定监测人员,明确监测职责。将ADR监测工作列入涉药单位的年度药械安全信用评价中,严格要求有关单位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必须及时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表》。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监测能力。对涉药单位从业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监测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做专门培训,并利用日常检查机会,将报告表和填报要求下发到各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逐一指导其规范填写,提高监测能力。
三是健全机制,建立惩奖制度。定期对医疗机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重视监测和报告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实施督导,并及时对全县涉药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收集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随时收集国家局、省局发布的ADR信息,通过网络、下发通报等方式,将信息及时传达到辖区内各涉药单位。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法规的宣传活动,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营造良好的ADR监测工作氛围。
截至6月底,我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在数量和质量上有了很大提高,全县各涉药单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6份,提前超额完成2008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