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月20日在县城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家生,副主任朱美菊、练荣锡、周诚喜、胡光瑞及委员出席了会议。县领导刘秋霞、熊佩飞、包焕盛、苏一中、韦晓云,省人大代表吴肖妮以及有关部门、机关负责人应邀参加或依法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在3月28日召开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会议预期3天,并提出了会议建议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庆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更情况的报告,并审议提出了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名单草案及日程安排草案,审议决定了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代表模范示范作用,调动县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地办理落实代表建议,会议还分别审议作出了关于表彰2005年度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县人大代表的决定、关于表彰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县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承办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督促我县地方国家机关高质量地起草好工作报告,以便代表们在人代会上更好地进行审议,会议还初审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庆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庆元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关于庆元县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等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会议最后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任命沈亦平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免去刘彬兴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