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审计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一要突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超概算和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现象,审计要提前介入,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重点工程和超概算严重的工程要作为审计重点,为政府把好核减工程造价关。二要突出政府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政府专项资金怎样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审计有义务和责任进行监督,要促进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更好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要突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监督。对国有资产加强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益,审计要为政府把好关,促使国资管理部门堵住流失的缺口,减少担保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四是突出审计结果的跟踪落实。审计作出的处理决定要督促落实到位,政府全力支持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的权威和地位。
二是审计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审计工作要与政府的体制建设相结合。审计从经济活动“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容易发现问题,要从众多的问题中进行整理、挖掘与研究,结合政府的体制建设,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政府当好改革和创新的参谋。二是审计工作要与财政工作相结合。财政、审计是县长的左右臂,财政要为政府“管好钱、用好钱”,审计要监督财政合理和规范地把政府的钱用在“刀刃上”。三是审计工作要与服务工作相结合。审计监督发现问题之后,要帮助被审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被审单位避免“问题”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把违纪违规问题降下来。四是审计工作与审计建议相结合。审计要为政府当好经济管理的参谋,发现政府在资金使用上有不规范的行为要及时地提出来,政府会予以纠正。审计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当好政府的“参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