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将拟提任的吴作荣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7月11 日起到7月17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6122374。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2006年7月 11日
吴作荣,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隆宫乡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农学学士,现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拟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