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
关于薛力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政府决定:
薛力民任县公安局政委,免去其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赵思恒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大标为副科级;
范良东任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教导员职务;
陈华姿任县农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子文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阙文伟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管廷勇为正科级;
张继礼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任献民的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二○○七年四月六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