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元县委
关于刘金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庆组〔2001〕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刘金根、吴发加、王美娟、潘世福、吴晓红、朱爱红、范敦媛、吴学兰等8位同志任主任科员。
主题词:干部任免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