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政策宣传,严把宣传关。利用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加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法规的宣传,将政策法规和低保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印制成宣传资料,由村在开展逐户摸底调查的同时,群众宣传,解释有关低保政策,让群众对低保政策、申请条件、申请办理程序都有所了解,做到政策公开、家喻户晓。
(2)严格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关。低保审批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出台低保审批入口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村村报账员对核实家庭收入负责,为第一责任人,各村住村干部负责把关,为具体责任人,联系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委会调查属实后,经公示无异议,签署意见上报乡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审核;社会发展服务中心上报分管领导签出意见后,经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3)加强对低保对象跟踪服务,严把动态管理关。建立乡住村干部具体负责、村主任直接负责的责任体系,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审核一次,随时掌握低保对象的情况。凡因家庭经济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改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取消其低保待遇;对新申请低保的对象,严格按审批程序纳入,确保低保制度更加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