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淤上乡安全生产落实“四强化”
2008-06-25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作为“平安淤上”建设的重点内容,建立健全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将安全责任分解到各办或中心、各村和企业,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确保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观念高度统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市、县领导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组织企业学习和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县委、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充分用足、用活乡党校、黑板报、墙报、标语、广播以及座谈会等农村多渠道、多形式的有效载体,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统一广大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以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有关村、企业和学校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拉网式自查自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并有针对性、经常性地组织力量对一些管理薄弱环节特别是消防安全、防汛、防森林火灾、防地质灾害等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

    四是强化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立足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强化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力求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留后患,做到整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对一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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