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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 增刊第三期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我县建立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

 

    

我县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将于12月27日投入试运行,按照“统一进场、办管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机制,真正实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这是我县优化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有益探索,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窗口和途径。

我县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是集中进行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并为招投标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实施对应监督的平台。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建立统一招投标平台工作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扎实推进统一招投标平台的建设。

一、建立设置科学、运作灵敏、制约有效的招投标管理体制。

我县从两个层面建立办事高效、监控有效的管理体制。一是建立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将建设、交通、水利、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管理办公室进行整合,防止政出多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审定各项交易规则和制度;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管;受理交易投拆,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二是构建统一的招投标中心。将隶属不同部门的政府采购、土地等交易中心,从原主管部门中剥离,人、财、物全部由中心统一管理和调度,实行管办分离,机构分设,职责分开。主要职能是:严格按照各项交易规则和办法承接各项交易活动,为各项交易活动提供平台,保证必要的服务。

二、统一进场标准,明确交易规则,健全监控机制。

一是统一进场标准。进场交易的范围: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单项结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以及单项结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设备项目;县城范围内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交易;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超过规定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工程;国有、集体的产权或股权的转让。严禁场外交易或体外循环,一旦发现交易主体有违规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被清出市场。二是统一交易规则。出台了《庆元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暂行办法》、《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订了统一使用评标专家库等制度,确保招投标活动有章可循。三是统一接受监管。①执纪监督。出台了《庆元县招投标监督实施细则》,《庆元县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和招投标中心履行职能情况、各类交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查处。②职能部门监督。招投标市场建立后,职能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的具体操作,而是依法行使日常行业管理和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项目进场交易,会同招投标监督办公室,依法对招投标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强化源头治本,铲除不合理的人为因素。

我县通过“六取消”、“五控制”、四加强”,规范权力运作,防止“暗箱操作”,深化“阳光建设”。“六取消”即取消业主推荐权;取消入围企业限数制;取消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任何行为;取消地域限制和行业垄断;取消“暗标”、“无标底”等潜在人为因素较大的评标办法;取消标前业主资格预审和考察,采用资格后审。“五控制”即严格控制邀请招标;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格控制转包、分包;严格控制项目班子的更换;严格控制结算价超中标合同价行为。“四加强”即加强体制改革,防止政出多门,管办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病;加强机制建设,建立起管理机构和操作机构人、财、物权分离,职能明确,责权清晰的管理模式;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一套科学而系统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则,建立公开、透明、管用的“招投标”游戏规则;加强标后管理,既要加强履约管理,又要加强结算管理,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规范运作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我县把“三公”原则视作招投标中心的生命线,在具体运作中突出以下两个环节:一是招标信息发布。凡是在中心进行的各项交易项目,都由中心一个口子对外,统一公开发布信息。二是严格操作程序。在具体操作中严把接标关、开标关、评标关和定标关。规定评标成员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专家背靠背、全封闭独立评标。中标结果必须在中心公示三天,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中标结果无效。此外,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增强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县纪委  王丽青)

 

 

 

 

 

本期分送: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签发:管伟春         审核:吴继朝         编辑:赵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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