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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审批
2005-08-25


一、服务名称: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审批

二、政策依据:《电力法》第52、53、54、55条、《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细则、办法等条例第3、4及第8至20条

三、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四、承诺时限:5天

五、联系电话:62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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