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名称:审批初步设计
二、政策依据: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初步设计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4.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资金落实证明
6.项目法人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
7.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需作重大修改和落实事项办理结果资料
8.其它相关材料。外资项目增加:章程、合同批文
四、承诺时限:7天
五、联系电话:627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