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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初步设计
2005-08-23


一、服务名称:审批初步设计

二、政策依据: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初步设计文本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4.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资金落实证明

  6.项目法人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

  7.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需作重大修改和落实事项办理结果资料

  8.其它相关材料。外资项目增加:章程、合同批文

四、承诺时限:7天

五、联系电话:62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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