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
三、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出让合同书(返还地)
2.转让、受让双方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转让、受让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或法院裁定书
4.转让方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地价申报(或评估)审核确认书四、承诺时限:10天
五、联系电话:62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