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名称: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征收及返还
二、政策依据:省政府第87号令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用费预缴需提供材料:
1.项目预安排计划的批复文件
2.项目设计图纸
二、返还用费需提供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
2.新墙办验收证明
3.新墙材使用率达40%以上证明
四、承诺时限:10天
五、联系电话:62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