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名称:建设规划选址(含临时)
二、政策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办法第22条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能有效反映周边环境关系地形图1份(1:500或1:1000)
3.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4.涉及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承诺时限:12天
五、联系电话:62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