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名称:音像制品及图书报刊经营许可证
二、政策依据:《音像制品经营管理条例》、《图书发行》、《浙价费〔2002〕243号》
三、申报材料:
1.经营者当地常住户口证明
2.经营者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明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协议),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验资证明)
4.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济性质、 主办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济性质
(2)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材料
(3)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
(4)、申请单位业务场所(房屋)使用权证明资料;
(5)、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
(6)、经营管理规章。(上级等有关文件规定,暂停审批新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但鼓励发展连锁超市和电子商务经营)
四、承诺时限:10天
五、联系电话:62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