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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05-08-23


一、服务名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政策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三、申报材料:

  1.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预批通知书

  2.消防、公安部门核发的场所消防合格意见书和场所安全审核合格意见书

  3.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ISP)的接入意向证明

  4.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场所附近中小学学校核实"场所距中小学的直线距离(以中小学校校门为中心半径)在200米以上"的证明资料

  5.经营单位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租房协议、面积证明资料及平面图,"网吧"营业场所通间实用面积是指无离地超过1米的隔断及隔层的营业用房

  6.验资证明(不低于20万元)

  7.设施设备清单

  8.经营管理规章

  9.预防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电脑游戏的方案   

四、承诺时限:10天

五、联系电话:62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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