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名称: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文化经营审核证
二、政策依据:
1.《浙江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2. 浙价费〔2002〕243号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
2.章程
3.消防安全验收证明
4.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5.场所设备、器材设备资料
6.经营场所房屋或者其它场地使用证明
7.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8.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国办发〔2002〕44号、48号文件规定,一律不再 审批新的电子游戏、歌舞娱乐等经营场所。新建宾馆、饭店确定需要配套娱乐服务设施的,要按规定 从严审批)。
四、承诺时限:10天
五、联系电话:62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