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名称: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及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检查
二、政策依据:公安部36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灭火疏散预案
5.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如装修材料、平面图等)
6.上述材料应在开业或举办前3天申报
四、承诺时限:5天 二个工作日之内前往检查,3个工作日内发意见书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联系电话:62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