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庆元县门户网站 > 网上办事 > 消防 > 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及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检查
2005-08-23


一、服务名称: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及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检查

二、政策依据:公安部36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三、申报材料:

  1.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灭火疏散预案

  5.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如装修材料、平面图等)

  6.上述材料应在开业或举办前3天申报

四、承诺时限:5天 二个工作日之内前往检查,3个工作日内发意见书

五、收费标准:免费

六、联系电话:6271119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网站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管理入口
主办:庆元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