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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005-08-24


一、服务名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二、政策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申报材料:

  (一)、货梯、起重机械(≤20T)的使用登记

  1.《注册登记表》两份

  2.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操作人员证书

  4.维修保养合同

  (二)、锅炉(≤4t/h的蒸汽锅炉或≤2.8MW的热水锅炉)、压力容器(一、二类)的使用登记

  1.《注册登记表》两份

  2.出厂技术资料:产品样图,质量证明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3.安装质量监检证书或内部检验报告书;小型锅炉仅提供竣工照片和书面不改装保证书

四、承诺时限:0天

五、联系电话:62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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