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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重点计量器具除外)
2005-08-24


一、服务名称: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重点计量器具除外)

二、政策依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登记(10个工作日)

  (二)、应具备的条件(40个工作日含现场考核)

  1.固定性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工艺装置、计量检测设施等

  2.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状况符合生产需要,厂检员要持证上岗

  3.保证质量厂检条件,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工作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实验室环境

  4.省级以上形式批准证书,样检试验合格证书,完整的设备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检定规程(或检定方法)、工艺规程、文件等

  5.质量保证制度(质保体系)、计量管理制度、仪器设备、各种器具等

  6.有售后技术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对企业封存样检进行性能检验。三、材料齐全,审核合格的颁发     《许可证》,不合格的退回申请(10个工作日)

四、承诺时限:10天

五、联系电话:62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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