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庆元县延长山林承包 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庆元县延长山林承包
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庆委办〔2006〕4号文件精神,现刻制“庆元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启用。
印 模
二○○六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印章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