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启用庆元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 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启用庆元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
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庆政办发〔2005〕149号文件精神,现刻制“庆元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启用。
印 模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印章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