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柳向阳
副组长:陶俊杰(县府办)
吴存灿(县人口计生局)
王庆荣(县委宣传部)
成 员:薛力民(县公安局) 叶丽娅(县监察局)
祁康明(县民政局) 吴荣伟(县财政局)
郑杰民(县人劳社保局) 陈明章(县审计局)
吴进平(县信访局) 陈丽华(县人口计生局)郑建林(县信用联社)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陈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庆元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
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社会宣传工作。
(二)县公安局
负责提供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所需的个人户籍、身份资料等,协助县人口计生局做好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
(三)县监察局
负责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个案进行处理,落实责任追究。
(四)县民政局
1、协助做好奖励扶助资格确认所需的结婚登记证明和收养证明;
2、及时向县人口计生局提供奖励扶助对象亡故信息。
(五)县财政局
1、负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管理、财政预算和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
2、负责将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委托发放机构,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及时将奖励扶助金划转到个人帐户,并对资金发放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建立奖励扶助资金财政专户,封闭运行,并通过财政年报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4、协调资金发放中的重大问题。
(六)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协助做好申请对象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单的审核工作。
(七)县人口计生局
1、负责拟定试点工作方案,起草相关配套政策;
2、负责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审核、确认和政策解释;
3、负责奖励扶助对象的统计调查、数据汇总和人群规模预测,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4、组织、协调奖励扶助制度的社会宣传和培训工作;
5、及时向上级计生部门、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提供奖励扶助对象名册;
6、组织协调对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
(八)县信访局
负责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执行过程中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九)县审计局
负责做好奖励扶助资金运行的监督、审计工作。
(十)县信用联社
1、负责制定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
2、制定对各发放点的管理办法;
3、根据县人口计生局提供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帐户,及时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金划转个人帐户,直接发放到人;
4、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为奖励扶助对象领取奖励扶助金提供便利;
5、负责将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给县财政局和县人口计生局。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